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中段南侧虹畔馨苑8-1-01、
起拍价:161万
法院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与成都道交口东北侧赛顿大厦3-1-903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01020803957,建筑面积251.55平方米,总层数32层,所在9层,规划用途为非居住,登记日期2008年8月14日;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承包)期限至2055年4月4日,权利瑕疵说明:拍卖标的物水、暖、电等设施运行情况不详,需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风险责任,拍卖人不承担修复责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依法自行与产权人或案外人解决交接、清场、入住、物业管理等问题。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和平区西康路与成都道交口东北侧赛顿大厦3-1-903不动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0)津0116执恢870号 | |
房屋产权证 | 不动产权证号101020803957 | ||
土地产权证 | |||
标的所有人 | 祝刚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19年11月22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商业(√ ) | |
土地性质 | 出让( √ );划拨( ) | ||
土地用途 | 住宅( );商业( √ ) | ||
是否已腾空 | 是( );否(√ ), 负责腾房( ),不负责(√ ) | ||
租赁情况 | 无( );有( √ )期限至:2022年9月 20日 | ||
过户情况 | 能过户(√ );不能过户( ) | ||
经营情况 | 商业地产是否处在有营业状态 :是( );否( √ ) | ||
能否看样 | 不能( );能( √ )看样联系方式-02266306208 | ||
权利限制情况 | 本案是否首封 | 不是( );是( √ ),查封案号: | |
抵押 | 抵押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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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 251.55平方米 | |
公摊总面积 | |||
土地总面积 | |||
房产年龄 | |||
装修情况 | 毛坯( ),简装( √ ),精装( ) | ||
房屋户型 | 平层 | ||
房屋楼层 | 所在9层,最高32层 | ||
房屋朝向 | |||
周边配套 | |||
其他介绍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5031000元 | |
税费如何承担 | 双方各自承担( ); 买受人承担( √ );被执行人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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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 | ||
契税: | |||
印花税: | |||
交易费: | |||
测绘费: | |||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 |||
2、卖方税费 | |||
印花税: | |||
交易费: | |||
营业税: | |||
个人所得税: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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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关于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与成都道交口东北侧赛顿大厦3-1-903房屋的
拍卖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16日10时至2020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22/0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与成都道交口东北侧赛顿大厦3-1-903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01020803957,建筑面积251.55平方米,总层数32层,所在9层,规划用途为非居住,登记日期2008年8月14日;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承包)期限至2055年4月4日,权利瑕疵说明:拍卖标的物水、暖、电等设施运行情况不详,需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风险责任,拍卖人不承担修复责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依法自行与产权人或案外人解决交接、清场、入住、物业管理等问题。
起拍价:3521700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1.7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9月1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定于2020.9.15上午10:00-10:30,看样需要预约,022-66306208孙法官,自行前往看样地点,做好疫情防控。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日提前两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天津第三大街支行,账号:02120101040020654,联行号:103110012012,开户行所在地: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31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执行依据文书号:(2019)津0116民初1851号民事判决书。
本拍卖、变卖不解答涉及户籍、学籍问题。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4日
起拍价:161万
起拍价:247万
起拍价:374万
起拍价:8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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