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中段南侧虹畔馨苑8-1-01、
起拍价:161万
法院公告
翡翠半岛馨园35-1-109.pdf2019年评字第262号—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翠亨路西侧翡翠半岛馨园35-1-109.docx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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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翠亨路西侧翡翠半岛馨园35-1-109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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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9)津0114执1630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津(2016)武清区不动产证明第30336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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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有人 |
被执行人:李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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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19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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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居住 |
土地性质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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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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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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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查封 |
抵押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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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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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45.09M2 |
房屋户型 |
复式(设定为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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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情况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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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楼层 |
16层,所在1层 ,一层1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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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朝向 |
南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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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配套 |
较为完善,环境条件好,达到“七通一平” 详情可参考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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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人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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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情况 |
欠税及欠各种费用情况 |
不详 |
标的物实际占有人 |
有人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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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符合法律规定; 2.有人居住; 3.是否有租赁不详; 4.本案不负责腾房; 5.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竞买人需向房管等部门咨询竞买人购房资格,符合天津市购房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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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评估价 |
840000元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翠亨路西侧翡翠半岛馨园35-1-109号房屋的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2日10时至2020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翠亨路西侧翡翠半岛馨园35-1-109号房屋
起拍价:571200元,保证金:57120元,增价幅度:5712元。
建筑面积:45.09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为16层,所在层数1层,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途:居住,房屋结构:钢混结构,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武清区不动产权第1002971号,房屋约建成于2016年。
重要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标的所在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以免拍卖成交后过户交接手续过长。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相关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或微信关注“展唐助拍”公众号进行预约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该公司统一安排,请至少提前三天预约),服务热线:400-819-9090。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若未组织看样,意向竞买者自行前往看样,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与法院和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所欠缴的物业、水、电、气、供暖费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该网站规定的支付方式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0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武清中心支行,账号:9072701010010000733039)。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
起拍价:1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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