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中段南侧虹畔馨苑8-1-01、
起拍价:161万
法院公告
工商.pdf阿里.pdf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5号增50号房地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0)津0103执恢66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津(2018)南开区不动产权第1018236号 | |
土地使用权证 | ||
标的所有人 | 董趁意 | |
评估报告编号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0年7月23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土地性质 | 划拨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租赁情况 | 有租赁 | |
过户情况 | ||
经营情况 | 有 | |
钥 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被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查封 | |
抵押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502.9平方米 |
公摊总面积 | ||
土地总面积 | ||
房产年龄 | ||
装修情况 | ||
房屋户型 | ||
房屋楼层 | 1层/共9层 | |
房屋朝向 | 西 | |
周边配套 | 紧邻红旗南路快速路,周边有水上小学、第九中学 | |
其他介绍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人民币11447010元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5号增50号房地产的拍卖公告(一拍)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6日10时至2020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12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董趁意名下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5号增50号房地产。
1.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5号增50号房屋,建筑面积:502.90平方米,用途为非居住,钢混结构,建筑物层数 9层,所在层数为1层,权利性质为划拨。
2.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18)南开区不动产权第1018236号;评估价为人民币11447010元。
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
权利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权力种类:抵押;抵押范围:502.9平方米;价值权力:人民币6500000元;期限:2016年07月29日至2019年07月29日。
4.该房屋有租赁情况:
有租赁,租期为2018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
起拍价:8012907元,保证金:800000元,增价幅度:4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天津市捷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捷拍公司统一安排),请搜索微信公众号“捷拍法服”、捷拍网www.jiepaisf.com自助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18-2212。
四、本次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9月14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永安支行,账号:120016352000500007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 年 八 月 四 日
起拍价:1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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