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辰区津围公路以西大张庄风电产业园内盛景铭都花园12-1-1904房地产一套
- 北辰区津围公路盛景铭都花园12-1-1904房地产一套
交通状况
周边配套
公交线路:
教育配套:
天津市北辰区朱唐庄小学 4467米
医疗设施:
金融机构:
项目介绍
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北辰区津围公路以西大张庄风电产业园内盛景铭都花园12-1-1904房地产一套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0)津0106执2015号 | |
不动产权证号 | 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权第1011665号 |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
标的所有人 | 孙文和 | ||
标的现状 | 规划用途 | 居住 |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租赁情况 | 空房 | ||
过户情况 | |||
钥 匙 | 有 | ||
权利限制情况 | 1、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92.21平方米 | |
公摊总面积 | 平方米(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 ||
如有多个请勿填写单个面积,如不涉及请无需填写 | |||
土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
房产年龄 | |||
装修情况 | |||
房屋户型 | |||
房屋楼层 | |||
房屋朝向 | |||
周边配套 | |||
其他介绍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参考价(双方议价) | 100万元 | |
填表人: |
竞买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关于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津围公路以西大张庄风电产业园内盛景铭都花园12-1-1904房地产一套的拍卖公告(二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28日10时至2020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17,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津围公路以西大张庄风电产业园内盛景铭都花园12-1-1904房地产一套。
1、天津市北辰区津围公路以西大张庄风电产业园内盛景铭都花园12-1-1904房地产一套,建筑面积为92.21平方米,规划用途居住,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层数/所在层:26/19。
2、标的物情况:无抵押,有钥匙,2018年6月至今未交物业费,质量瑕疵不详。
3、特别提示: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
本次起拍价:70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中嘉支行,行号:103110022026账号:0222020104000483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