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继续实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促进住房供需精准对接,支持大学毕业生合理购房需求。非天津本市户籍大学毕业生在天津市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可凭劳动合同或企业注册证明和毕业证购买一套住房。
此外,进一步加强精准调控,将天津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市内六区,居民在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仍然执行天津市住房限购套数及资格政策。在天津市非住房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购房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按照不实施限购措施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同时,鼓励各区人民政府向在本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发放一定补贴,减轻购房负担。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政策从适应天津房地产市场发展新形势出发,有利于更好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下一步,天津将继续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市场监测和政策储备,持续优化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