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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8-29

蓟州区公安交警刑警办公楼南侧景庐花园3-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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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公安交警刑警办公楼南侧景庐花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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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拍价: 121万   市场价:296.58万
  • 小区名称:景庐花园
  • 保证金金额:
      24.39
  • 位置:蓟州 蓟州区公安交警刑警办公楼南侧景庐花园3-1-502
  • 建筑面积:125.49㎡
  • 性 质:司法拍卖

  • 开拍时间:2020-09-09 10:00:00
    结束时间:2020-09-10 10:00:00

联系时,请告知是在天津法拍网上看到的,谢谢!

18526290999

详情介绍

  法院公告
执行依据.pdf京东询价报告.pdf工商银行询价报告.pdf

提示:数据来源于公告中相关法院及拍卖平台公开数据,如发现错误请及时反馈给本平台,谢谢。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蓟州区公安交警刑警办公楼南侧景庐花园3-1-502房产

执行裁定书

(2020)津0119执5571恢262

权证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

41025142069532

登记权利人

王汝军

权利限制情况

有抵押

查封

提供的文书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

土地状况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期限

2012年4月23日至2082422

房屋状况

房屋规划用途

居住

登记日期

2016年7月22日

建筑面积

125.49

房龄

不详

房屋楼层

所在层数5层,总层数11层;

装修情况

毛坯

周边配套

请自行了解

税费情况

不详,具体请向有关部门了解

其他费用

不详,具体请向有关部门了解

占用租赁及其他瑕疵情况

拍卖房产现为毛坯,空置。

处置参考价

网络询价确定处置参考价1524797.5元。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竞买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蓟州区公安交警刑警办公楼南侧

景庐花园3-1-502房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9910时起至202091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22,户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蓟州区公安交警刑警办公楼南侧景庐花园3-1-502房产

1、土地情况:面积60.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12年4月23日至2082年4月22日

2、房屋情况:建筑面积125.49㎡,所在层数5层,总层数11;房屋物业费取暖费等相关费用欠缴情况不详,有意购买者请到物业、取暖等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欠缴情况。该房产有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城支行房屋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情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特别说明:该房屋为毛坯,现空置。

房屋户口的迁入、迁出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4标的物价值:蓟州区公安交警刑警办公楼南侧景庐花园3-1-502房产经过网络询价确定处置参考价为1524797.5元。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为1219838,保证金为243967,增价幅度为6099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知当事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本院组织集中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示: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情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中心支行

账号:9062701010010000798449

开户行联号:40211001429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如本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其他债权人申请以该次拍卖所确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抵债或第三人申请以该次流拍价购买的,应于本次流拍后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我院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继续处置该财产。

 

申办流程简介:竞买人按照贷款银行规定时间申请贷款额度——预审批通过后缴纳竞拍保证金——竞拍成功后申请用款——办理保险和公证发放贷款——办理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按月还款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202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