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中段南侧虹畔馨苑8-1-01、
起拍价:161万
法院公告
南开区云际道翠湾花园2号楼1门401(报告).pdf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南开区云际道翠湾花园2号楼1门401的房地产 | |
执行裁定书 | (2019)津01执700号之一 | |
权证情况 | 不动产权证号 | 104021424852 |
标的所有人 | 王怡 | |
权利限制情况 | 被法院查封 | |
抵押权人:第一抵押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第二抵押权人:王晓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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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书 |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 | ||
土地状况 | 土地性质 | 出让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使用期限 | 至2071年11月19日 | |
土地面积 | 179.3平方米 | |
房屋状况 | 房屋规划用途 | 居住 |
证载建筑面积 | 456.70平方米 | |
建筑年代 | 2002年 | |
房屋楼层 | 所在层为4层,总层数为8层,钢混结构 | |
装修情况 | 详见评估报告 | |
周边配套 | 基础设施达到“七通”(即供电、给水、排水、供热、通讯、燃气、道路),基础设施完善 | |
瑕疵说明 | 该房屋有人使用。法院以现状进行变卖,买受人须接受变卖标的的现状。因过户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 |
标的物评估价格 | 10,660,000元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天津市南开区云际道翠湾花园2号楼1门401的房地产的公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4日10时起至2020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3,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天津市南开区云际道翠湾花园2号楼1门401的房地产
1、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79.3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71年11月19日;
2、房屋建筑面积456.7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房屋所在层数4层,总层数8层,钢混结构;
3、特别提示:该房屋有人使用。法院以现状进行变卖,买受人须接受变卖标的的现状。因过户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6,113,600元,保证金为1,190,000元,增价幅度为25,000元。
本次变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部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联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02190401040006405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请详读银行“法拍贷款业务公告”,具体贷款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起拍价:1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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