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中段南侧虹畔馨苑8-1-01、
起拍价:161万
法院公告
20200707-2.pdf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绥江道交口西南侧恋海园3-1-1103号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9)津0104执恢689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津(2018)河西区不动产权第1038522号 | |
标的所有人 | 李雁单独所有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19年11月20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规划用途 | 居住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是否已腾空 | 否 | |
租赁情况 | 无 | |
过户情况 | 不详 | |
经营情况 | 不详 | |
钥 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 封 | 本院为首封法院 |
抵 押 | 抵押权人为及时雨(天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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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158.76平方米 |
公摊总面积 | 不详 | |
土地总面积 | 497501.1平方米 | |
房产年龄 | 不详 | |
装修情况 | 普通装修(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
房屋楼层 | 总层数26层,所在层数11层 | |
房屋朝向 | 南北朝向 | |
房屋户型 | 三室一厅 | |
周边配套 | 参照评估报告,以实际情况为准 | |
其他介绍 | 本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委托评估 4830000元 |
费用总价 | 不详 | |
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 | |
契税:不详 | ||
印花税:不详 | ||
交易费:不详 | ||
测绘费:不详 | ||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不详 | ||
2、卖方税费 | ||
印花税:不详 | ||
交易费:不详 | ||
营业税:不详 | ||
个人所得税:不详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不详 |
变卖公告
关于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绥江道交口西南侧恋海园3-1-1103号房屋公告(变卖)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0年10月7日10时开始变卖,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6,户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绥江道交口西南侧恋海园3-1-1103号房屋。
1.该变卖标的物:依据评估报告及权属证载建筑面积158.76平方米;房屋结构:钢混结构;产别:李雁单独所有;总层数26层,所在楼层11层;土地权利性质:出让;登记日期:2018年12月04日。
2.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18)河西区不动产权第1038522号,评估总价:人民币4830000元。
3.本院为首封法院;该房屋有抵押。
本次变卖价:4105500元,保证金:41055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产是否限购请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联系。咨询电话:4008-284-666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未清房,法院已查封张贴封条,被执行人物品在涉案房屋,无租赁)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现状变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变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10日内缴纳,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317110011894;账 号:9031001000010000795024)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起拍价:1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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