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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0-01

天津市红桥区明华里17-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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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红桥区明华里17-1-402 天津市红桥区明华里17-1-402
  • 起拍价: 330万   市场价:599.1万
  • 小区名称:明华里
  • 保证金金额:
      50
  • 位置:红桥 天津市红桥区明华里17-1-402
  • 建筑面积:200.9㎡
  • 性 质:司法拍卖

  • 开拍时间:2020-11-01 10:00:00
    结束时间:2020-11-02 10:00:00

联系时,请告知是在天津法拍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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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法院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询价报告.pdf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询价报告.pdf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询价报告.pdf

提示:数据来源于公告中相关法院及拍卖平台公开数据,如发现错误请及时反馈给本平台,谢谢。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天津市红桥区明华里17-1-402/跃房地产
权证情况   2020)津02执恢125
不动产权证号 060128912
标的所有人 天津浩地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现状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 划拨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 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了解咨询
经营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200.90平方米
房产年龄 登记日期2006年3月5日
装修情况  
房屋楼层 总层数16层,所在楼层4
房屋朝向 南北
周边配套 学校、六号线和二号线地铁站、银行、幼儿园、公交站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4716569.33
以上情况仅供参考,以竞买人现场实际勘验为准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天津市红桥区明华里17-1-402/产拍卖的公告(一拍)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11110时至2020112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天津市红桥区明华里17-1-402/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200.90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钢混,房屋总层数16层,所在4层。土地权利性质划拨,土地用途住宅用地】详细情况见附件。

起拍价:330.16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一拍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或二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双方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该房屋目前由案外人多年长期占有使用,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该房屋目前由案外人多年长期占有使用,如拍卖成交,现状交付。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请详细阅读附件的网络询价报告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二次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后,标的物的拆卸、运输、安装、仓储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亦有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7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长青支行,账号:021803010400009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OO年九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