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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0-19

天津市河东区凤岐里7-4-603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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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凤岐里7-4-603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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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拍价: 75万   市场价:124.35万
  • 小区名称:凤岐里
  • 保证金金额:
      15
  • 位置:河东 天津市河东区凤岐里7-4-603
  • 建筑面积:60㎡
  • 性 质:司法拍卖

  • 开拍时间:2020-11-16 10:00:00
    结束时间:2020-11-17 10:00:00

联系时,请告知是在天津法拍网上看到的,谢谢!

18526290999

详情介绍

 

法院公告

淘宝.pdf工商.pdf京东.pdf
提示:数据来源于公告中相关法院及拍卖平台公开数据,如发现错误请及时反馈给本平台,谢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凤岐里7-4-603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020188160)
执行裁定书 (2020)津01执579号之一
权证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 020188160
标的所有人 李海鹏
权利限制情况 被法院查封
抵押权人:无
提供的文书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
土地状况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使用期限  
土地面积 13.2平方米
房屋状况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
证载建筑面积 60平方米
装修情况 详见网询报告
房屋楼层 所在层为6,总层数为6,混合结构
建成年代 1988年
周边配套 详见网询报告
瑕疵说明 房屋现由案外人占有使用,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须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买受人应充分考虑房屋不能及时交付的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标的物评估价格 1,074,287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天津市河东区凤岐里7-4-603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020188160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111610时起至20201117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03,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市河东区凤岐里7-4-603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020188160

1、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3.2平方米;

2、房屋建筑面积6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所在层数6,总层数6,混合结构

特别提示:房屋现由案外人占有使用,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须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买受人应充分考虑房屋不能及时交付的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标的物的价格系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三家取其平均的价格得出。

起拍价为752,001元,保证金为150,000元,增价幅度为7,5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119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02190401040006405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