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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0-26

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与澧水道交口东南侧尚城32-7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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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与澧水道交口东南侧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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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拍价: 85万   市场价:133.26万
  • 小区名称:通达尚城
  • 保证金金额:
      8.5
  • 位置:河西 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与澧水道交口东南侧尚城32-707号
  • 建筑面积:44.61㎡
  • 性 质:司法拍卖

  • 开拍时间:2020-11-07 10:00:00
    结束时间:2021-01-06 10:00:00

联系时,请告知是在天津法拍网上看到的,谢谢!

18526290999

详情介绍

 

提示:数据来源于公告中相关法院及拍卖平台公开数据,如发现错误请及时反馈给本平台,谢谢。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与澧水道交口东南侧尚城32-707号房地产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8)津0103执5142号
不动产权证号 津(2016)河西区不动产权第1026725号
土地使用权证
标的所有人 吴英梅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19年12月19日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居住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租赁情况 无租赁
过户情况 自行到有关职权部门咨询了解
经营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有查封
抵押 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44.61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不详
房产年龄 10年以上
装修情况 简装
房屋户型 1室1厅1卫
房屋楼层 共18层,所在7层
房屋朝向 阳面
周边配套 土城小学  公交655路  657路
其他介绍 有电梯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102万元
其他费用情况 物业欠费642.4元、供热无欠费。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与澧水道交口东南侧尚城32-707号房地产变卖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710时2020年1月6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12,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吴英梅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与澧水道交口东南侧尚城32-707房地产。

1、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太湖路与澧水道交口东南侧尚城32-707号房地产;筑面积为44.61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规划用途为居住;房屋总层数为18层,拍卖对象所在层数7层;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2、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16)河西区不动产权第106725号;评估价为人民币102万元。

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

权利种类:抵押;抵押权人:天津市津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抵押范围:44.61平方米;权利价值:350000元;期限:2016年07月05日—2031年07月05日

 4、该房屋由被执行人居住

 5、该房产已进行两次公开拍卖,均流拍。第二次流拍价格为人民币85.374万元。

本次变卖价:85.374万元,保证金:8.5万元,增价幅度:0.8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变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事宜根据标的物实际情况由展唐助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如因变卖平台系统问题导致错误成交的,法院有权裁定本次变卖无效。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现状变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变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2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此次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永安支行,账号:1200163520005000071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