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中段南侧虹畔馨苑8-1-01、
起拍价:161万
房产基本信息:
房产座落 |
天津市河西区雅致里67-504-506(每个楼层3户,中间的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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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证号:津(2019)河西区不动产权第10377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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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类型 |
住宅,证载规划用途: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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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41.18平方米 |
装修程度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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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向 |
窗朝西 |
是否有电梯 |
无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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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楼层 |
5层,共6层 |
房屋布局 |
1房1厅1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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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情况 |
物管费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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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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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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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披露 |
1.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在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起拍价为双方当事人议定,因疫情原因,本院工作人员不能前往该房地产进行现场勘查,该房地产及室内财产的具体状况不明,拍卖成交后按财产成交时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本院不承担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及室内财产的瑕疵责任,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其了解、知悉和接受以上拍卖财产的瑕疵状况。 2.拍卖成交后,本院向买受人送达成交裁定书及该房地产的锁匙即视为本次拍卖的财产已向买受人交付完毕。 3.拍卖成交后房地产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负担。该房地产如涉及拖欠物业费的情形,则由买受人与物业公司自行协商解决,本案不作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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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迁移户口。法院不负责与拍卖房产有关联的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2、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拍卖公告(第一次)
本院在执行以梁锦辉(公民身份号码442000198611182350)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将于2020年12月30日10时至2020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home.html,户名: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拍卖其名下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被执行人梁锦辉所有的位于天津市河西区雅致里67-504-506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津(2019)河西区不动产权第1037777号]及室内财产。
起拍价:1200000元,保证金:24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拍卖财产为住宅商品房的,交易及过户可能会受到拍卖财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影响,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因资格限制产生过户不能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
三、咨询及看样安排:
拍卖辅助机构:京东拍卖辅助服务团队
拍卖辅助机构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3楼京东辅助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0-88230508(在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期间接受咨询。)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财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特别提示:
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披露:
1.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在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起拍价为双方当事人议定,因疫情原因,本院工作人员不能前往该房地产进行现场勘查,该房地产及室内财产的具体状况不明,拍卖成交后按财产成交时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本院不承担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及室内财产的瑕疵责任,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其了解、知悉和接受以上拍卖财产的瑕疵状况。
2.拍卖成交后,本院向买受人送达成交裁定书及该房地产的锁匙即视为本次拍卖的财产已向买受人交付完毕。
3.拍卖成交后房地产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负担。该房地产如涉及拖欠物业费的情形,则由买受人与物业公司自行协商解决,本案不作处理。
(一)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由买受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一旦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人资格,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财产的瑕疵保证。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拍卖前,请竞买人自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期限等情况。拍卖后,拍卖财产的产权办理手续或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与其有关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保管费、装卸运输费、拖车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因拍卖财产的自身状况及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此不作任何承诺。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地产,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建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并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理。
(五)公告所示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拍卖成交后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宗地丈量为准,不退不补。动产的状况以交付时的实物为准。股票、股权等其他财产以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后,视为其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与本次拍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对上述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或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本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1月7日前将全部拍卖价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雍逸廷支行,账号:95588 52011 00173 145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9)粤2071执13380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501508049上(短信不作回复),本院确认拍卖款全额到账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请买受人接到本院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1楼京东拍卖辅助服务处签收成交裁定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于其个人行为,提供贷款的银行应在本院规定的上述缴款期限内将贷款发放到本院指定账户。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与银行自行商议和签约。如买受人或提供贷款的银行逾期未缴清拍卖价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财产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Ο二Ο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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