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天津法拍网>全部房产>南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03号房产>详细信息
更新时间:2020-11-27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03号房产

住宅

手机找房

法拍咨询电话: 18526290999
访问0人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
  •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
  •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
  •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
  •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
  • 起拍价: 230万   市场价:328.74万
  • 小区名称:华苑新城云华里
  • 保证金金额:
      45
  • 位置:南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03号
  • 建筑面积:115.86㎡
  • 性 质:司法拍卖

  • 开拍时间:2020-12-27 10:00:00
    结束时间:2020-12-28 10:00:00

联系时,请告知是在天津法拍网上看到的,谢谢!

18526290999

详情介绍

 

法院公告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询价报告.pdf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询价报告.pdf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询价报告\(1\).pdf
提示:数据来源于公告中相关法院及拍卖平台公开数据,如发现错误请及时反馈给本平台,谢谢。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03号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9)津0118执恢541号
不动产权证号 104021232418
标的所有人 刘桂琴
评估鉴定基准日  
标的现状 房屋规划用途 居住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无租赁
过户情况 向相关权职部门了解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115.86平方米
房产年龄 约建于2002年
装修情况  
房屋户型 三室两厅一卫
房屋楼层 所在层数:5;总层数:9
房屋朝向 朝南
周边配套 附近有大铁勺、南翠屏公园
瑕疵情况 法院以现状拍卖,买受人须接受现状。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3287451元
费用总价 依据相关政策,以实际结算为准
税费情况 买方税费
契税:依据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相关政策决定
印花税:依据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相关政策决定
交易费:依据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相关政策决定
测绘费:依据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相关政策决定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依据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相关政策决定
其他费用情况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以实际结算为准
以上情况仅供参考,以竞买人现场实际勘验为准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503房产的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2710时至2020年1228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16,户名: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03房产一套,该标的物所有人为刘桂琴单独所有

1、该拍卖标的物:房屋总建筑面积:115.86平方米;房屋总层数:9;所在层数:5;房屋规划用途:居住;房屋结构:钢混结构;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承包)期限至20710719

2、该拍卖标的物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城云华里24号楼1门503

3、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竞买人于竞拍之前自行到该标的物物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解决,未明确的其他须缴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一并了解,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4、未注明的标的物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范围,请各竞买人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5、特别提醒:

①该房产在现场看样时未能进入室内,具体室内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看样、咨询。如涉及标的物内其他财产的腾迁问题,请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与该财产所有人协商解决。

2019年12月欠物业费用4268.64元(物业提供信息),物业费随时间累计增加,上述情况由物业提供,未经法院确认,可能与实际所欠费用不符,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对于拍卖标的可能涉及水、电、气、物业服务等欠缴费用的,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2301220元,保证金:450000,增价幅度:1000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需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拍前日内双方一同到到天津静海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因故未能成功录入的与拍卖人无关。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需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静海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天津市限购政策要求,否则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拍卖辅助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因疫情原因,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请各竞买人自行前往该房屋所在地进行查看或者参考同类房型),联系电话:022-23259906,1862245202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了解调查,未实地勘验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拍卖标的可能涉及水、电、气、物业服务等欠缴费用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须在竞买开始日之前向本院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天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海徐庄子分理处,账号:908010300001000000864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