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天津法拍网>全部房产>河北>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产>详细信息
更新时间:2020-12-19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产

住宅

手机找房

法拍咨询电话: 18526290999
访问0人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
  •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
  •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
  •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
  • 起拍价: 239万   市场价:437.35万
  • 小区名称:金海岸公寓
  • 保证金金额:
      23.95
  • 位置:河北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
  • 建筑面积:
  • 性 质:司法拍卖

  • 开拍时间:2021-01-03 10:00:00
    结束时间:2021-01-04 10:00:00

联系时,请告知是在天津法拍网上看到的,谢谢!

18526290999

详情介绍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
 拍品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产
拍卖依据 (2020)粤0304执2245号 
权证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河北区不动产权第1021923号
拍品现状 房屋性质 商品房 
租赁情况 有人占有使用,详情竞买人自行了解。
钥匙
网络询价 人民币4277230.00元
拍卖权利限制情况                                                                                                                                                                                                                                          1、本院查封。
2、有抵押。
3、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房屋现状为准。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过户)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产,建筑面积为180.77平方米,房产总楼层21层,标的房产楼层12层,标的房产朝向(南向),电梯房,具体以现房产实际情况为准有人占有使用,详情竞买人自行了解,按现状拍卖;详情咨询(0755-21981579)。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
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B、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物按现状拍卖。
    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F、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
3、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由买受人承担。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产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第2次)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1月03日10时至2021年01月0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岸公寓2-1201号房房产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河北区不动产权第1021923

案号

2020)粤03042245

承办法官

张月明

坐落

天津市河北区

建筑面积

180.77

土地用途

公寓

房屋性质

商品房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有人占有使用,详情竞买人自行了解。

税费负担

均由买受人负担

起拍价

人民币2395248.80

保证金

人民币239524.00

增加幅度

人民币11976.00

备注

详情请见附件。

二、竞买前情况须知:

1、 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3、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

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

三、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

1、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科苑支行,账号:9902000909390536),缴款时必须注明“网络拍卖”字样、拍卖标的名称和执行案号信息,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工业区1065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据。

2、如买受人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可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本院出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书面申请时须注明买受人姓名、竞买的房产名称、联系电话、申请事项)。本院依法审查符合《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条件,即通知买受人来本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工业区1065楼)领取。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保证金不能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买受人需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承办法官或助理将制作用于财产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并送达给买受人和房产登记机关,完成过户手续。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求须前往本院提交委托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日5日之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京东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需共同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委托拍卖手续严格控制在开拍日5日之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看样相关请联系电话:400-888-4328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评估报告或附件,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与本次过户相关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日7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材料至本院指定信箱(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工业区1065楼;收件人:张月明法官;电话:0755-21981187,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寄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京东技术咨询客服热线:400-622-9586

标的物拍卖咨询、看样预约电话:400-888-4328

法院咨询及举报监督电话: 0755-21981579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