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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7-06

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南段西侧云舒花园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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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拍价: 287万   市场价:411万
  • 小区名称:云舒花园
  • 保证金金额:
      20
  • 位置:西青 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南段西侧云舒花园1-1-102
  • 建筑面积:141㎡
  • 性 质:司法拍卖

  • 开拍时间:2021-08-05 10:00:00
    结束时间:2021-08-06 10:00:00

联系时,请告知是在天津法拍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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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拍卖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南段西侧云舒花园1-1-102号房屋拍卖公告(一拍)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510时至2021年86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64,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丛会新名下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南段西侧云舒花园1-1-102号房屋。

1、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南段西侧云舒花园1-1-102号房屋:

建筑面积为141.05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规划用途为居住;房屋总层数为10层;拍卖对象所在层数为1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2、评估价为人民币4112739元。

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

权利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权利种类:抵押;抵押范围:141.05平方米;权利价值:人民币1900000元。

4、该房屋由被执行人占用,外勘期间未能进入,内部情况不详。

5、物业费:自2019.10.13起未交,324.42元/月。供热费:不欠费

(因费用会随时间累计增加,具体费用以实际结算为准。)

本次起拍价:2878917.3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天津市捷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捷拍公司统一安排),请搜索微信公众号捷拍法服”、捷拍网www.jiepaisf.com自助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18-221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权属、周边环境、有无租赁、面积、质量、配套设施等现状,了解有无欠费等,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该拍卖标的物为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南段西侧云舒花园1-1-102房屋,不包含屋内任何可移动物品,展示图片为拍摄时情形,仅供参考,屋内任何可移动物品与本次拍卖无关。该房屋可能存在欠缴物业费情形,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物业公司了解核实。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后续过户问题。有意者请仔细阅读网络询价报告,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认可现状并认可拍卖成交后法院以现状交付,不在本次拍卖范围的各项问题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自行了解,竞买成交后不在本次拍卖范围的各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本次拍卖无关,与拍卖人无涉。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29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网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 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81316:0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9031001000010000957670,汇款时请注明用途:云舒花园1-1-102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