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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9-06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西侧郡德花园23-1-502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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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西侧郡德花园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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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拍价: 134万   市场价:157万
  • 小区名称:中国石化正达加油站
  • 保证金金额:
      13.4
  • 位置:北辰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西侧郡德花园23-1-502号房地产
  • 建筑面积:121.62㎡
  • 性 质:司法拍卖

  • 开拍时间:2021-09-20 10:00:00
    结束时间:2021-09-21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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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关于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西侧郡德花园23-1-502号房地产拍卖的公告(一拍)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30日10时至2021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2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标的物为杨涛名下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西侧郡德花园23-1-502号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21.62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居住,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5层;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承包)期限2014年8月22日至2084年8月21日。 2、该房产预告登记信息如下: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登记日期2016年12月22日,权利人杨涛,义务人天津双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抵押权预告登记,登记日期2017年6月20日,抵押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被担保债权数额为59万元,债务履行期限2016年12月16日至2046年12月16日。 起拍价:1420600.95元,保证金:14.2万元,增价幅度:71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复制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1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后,标的物的拆卸、运输、安装、仓储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亦有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日7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人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日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