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中段南侧虹畔馨苑8-1-01、
起拍价:161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关于天津市河北区喜峰道59号诚悦嘉园13-1-1201号房产 进行拍卖的公告(第一次拍卖)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1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权利人为王文鹏。标的物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喜峰道59号诚悦嘉园13-1-1201号房产。 1、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喜峰道59号诚悦嘉园13-1-1201号房产,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18)河北区不动产证明第2000806号;建筑面积为91.99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总层数为34层,所在楼层为12层;装修程度为毛坯,有电梯。详见标的物调查表。 2、据该小区物业说明:该房屋物业费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共欠费5336元,具体欠费情况以房屋成交时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该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燃气、供热、物业费等其他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1740000元;保证金:348000元;增价幅度:87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7日9:00-17: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人民法院在职责范围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产权登记、变更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起拍价:1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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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9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