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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9-01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西湖道交口西南侧博雅轩6-904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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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西湖道交口西南侧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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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拍价: 443万   市场价:616万
  • 小区名称:博雅轩乐谷商务中心
  • 保证金金额:
      88
  • 位置:南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西湖道交口西南侧博雅轩6-904房地产
  • 建筑面积:472.14㎡
  • 性 质:司法拍卖

  • 开拍时间:2021-09-15 10:00:00
    结束时间:2021-11-14 10:00:00

联系时,请告知是在天津法拍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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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西湖道交口西南侧博雅轩6-904(不动产权证号:104021211742)房地产的公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15日10时起至2021年11月14 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2/03,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西湖道交口西南侧博雅轩6-904房地产 1、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06.7平方米,土地使用(承包)期限至2054年01月08日; 2、房屋建筑面积472.1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居住,所在层数9层,总数层20层,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 3、特别提示:该变卖标的物证载房屋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房产目前系出租状态,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2014)南民初字第5910号民事判决确认案外人对上述房产具有合法租赁权,租赁期限至2032年7月13日,且租赁使用期间不再支付租金。案外人对上述房产主张优先购买权。本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如竞买该房产,需接受该房产现状,慎重考虑房屋不能即时交付及收取相应租金的风险。有关该拍卖标的所需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4,435,200元,保证金为880,000元,增价幅度为22,000元。 本次变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本院已委托天津市捷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捷拍公司统一安排),请搜索微信公众号“捷拍法服”、捷拍网www.jiepaisf.com自助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18-2212。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部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变卖竞价前意向竞拍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经注册淘宝账号须通过实名认证),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银支付的方式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02190401040006405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请详读银行“法拍贷款业务公告”,具体贷款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