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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9-18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路甲1号8-3-302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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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路甲1号8-3-302号房屋
  • 起拍价: 66万   市场价:136.93万
  • 小区名称:新馨家园
  • 保证金金额:
      12
  • 位置:滨海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路甲1号8-3-302号房屋
  • 建筑面积:100.59㎡
  • 性 质:司法拍卖

  • 开拍时间:2021-10-08 10:00:00
    结束时间:2021-10-09 10:00:00

联系时,请告知是在天津法拍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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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竞买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路甲1号8-3-302号房屋的公告(第二次拍卖)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8日24时起至2021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22,户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路甲1号8-3-302号房屋。 1、土地情况: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2、房屋情况:建筑面积100.59㎡,所在层数3层,总层数6层;房屋物业费、取暖费等相关费用欠缴情况不详,有意购买者请到物业、取暖等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欠缴情况。该房产有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天津农商银行蓟州中心支行。房屋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情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特别说明:①该房屋由被执行人及亲属居住,无钥匙。本院不做短时间内可以腾房的承诺,请买受人注意。 ②房屋户口的迁入、迁出以及以房屋作为注册地的单位的迁入、迁出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4、标的物价值: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路甲1号8-3-302号房屋经过网络询价确定处置参考价为1191702元。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为667354元,保证金为120000元,增价幅度为25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知当事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因房屋有人居住,不再组织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示: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情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标的物随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维修基金等随合同转移,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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