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天津法拍网>全部房产>滨海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4号房产>详细信息
更新时间:2021-10-01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4号房产

住宅

手机找房

法拍咨询电话: 18526290999
访问0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
  • 起拍价: 85万   市场价:133万
  • 小区名称:蓝山花园
  • 保证金金额:
      8
  • 位置:滨海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4号房产
  • 建筑面积:109.2㎡
  • 性 质:司法拍卖

  • 开拍时间:2021-10-16 10:00:00
    结束时间:2021-10-17 10:00:00

联系时,请告知是在天津法拍网上看到的,谢谢!

18526290999

详情介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6日10时至2021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2/13,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沈忠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4号房产。 1、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蓝山花园东区3-2404号房产;建筑面积为109.22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房屋总层数为34层,拍卖对象所在层为24层;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承包)期限至2068年12月30日。 2、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07021119705;评估价为人民币1335643.33元。 3、该房屋设定他项权利 权利种类:抵押;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支行;抵押范围109.22平方米;权利价值48万元;期限:2009年4月10日至2029年4月10日。 特别提醒: 1. 该房屋有物业欠费情况,截止至2021年8月12日,欠费约3600元,且该房屋有取暖费欠费情况,具体欠费金额不详。上述情况由物业和该房屋门上张贴的取暖欠费通知单提供,未经法院确认,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调查为准。 2.该房屋内部结构被更改,有隔断,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交接,法院不做瑕疵担保。 3.该房屋无人居住,有杂物若干,买受人竞拍后自行解决房屋交接。 4.本次拍卖信息已经通过特快专递寄送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起拍价:854811.73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以及房屋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对竞买人资格的具体规定,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房产是否限购请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6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0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西青杨柳青支行,账号:903050100201100001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