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中段南侧虹畔馨苑8-1-01、
起拍价:161万
法院公告
评估报告融e购.pdf
处置类不动产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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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天津市开发区明园路2号G栋2门5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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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有人 |
高万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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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19)津0115执4013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津(2017)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3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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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2017年0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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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性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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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房屋规划用途 |
住宅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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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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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情况 |
详见当地过户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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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非林地)登记信息 |
权利性质 |
出让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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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承包)期限 |
至2042年0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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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186.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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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1、被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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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押情况:有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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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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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
175.53平方米 |
房屋层数 |
共5层所在层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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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向 |
南朝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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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型 |
四室两厅一厨两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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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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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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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估值 |
标的参考总价 |
2582046元 |
价值时点 |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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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总价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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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情况 |
一切费用均由买房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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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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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开发区明园路2号G栋2门501室房产的拍卖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3日上午10时至2020年9月4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拍卖标的物坐落于天津市开发区明园路2号G栋2门501室,建筑面积:175.53平方米
2、参考价:2582046元
3、一拍起拍价:1807433元
4、二拍起拍价:1445946.4元
5、保证金:150000元
6、增加幅度:6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8月19日至9月2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录淘宝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取得竞拍授权。 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权购买人应在拍卖前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有效后再到淘宝网报名参拍。竞买人应仔细了解淘宝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支付限额等情况。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包括拍卖成交前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9月24日下午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宝坻中心支行,账号:905230101001000072763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视为其悔拍,法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四条处理;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起拍价:161万
起拍价:247万
起拍价:374万
起拍价:860万
起拍价:542万
起拍价:9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