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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8-27

天津市河西区淇水道南侧木樨园9-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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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淇水道南侧木樨园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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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拍价: 714万   市场价:714万
  • 小区名称:木樨园天津全运村
  • 保证金金额:
      50
  • 位置:河西 天津市河西区淇水道南侧木樨园9-1-101室
  • 建筑面积:187.46㎡
  • 性 质:司法拍卖

  • 开拍时间:2020-09-17 10:00:00
    结束时间:2020-09-18 10:00:00

联系时,请告知是在天津法拍网上看到的,谢谢!

18526290999

详情介绍

  法院公告

提示:数据来源于公告中相关法院及拍卖平台公开数据,如发现错误请及时反馈给本平台,谢谢。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天津市河西区淇水道南侧木樨园9-1-101室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冀1002执恢43号  
标的所有人 贾留香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20-07-30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规划用途 居住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不详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187.46;钢混结构  
房屋楼层 所在楼层:1层,总楼层:5层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7146799.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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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17日10时至2020年9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6/08),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市河西区淇水道南侧木樨园9-1-101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津(2017)河西区不动产证明第2008698号;

预告登记种类: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规划用途:居住;房屋建筑面积:187.46㎡;钢混结构;

毛坯;所在楼层:1层,总楼层:5层;

土地使用期限2015年12月15日至2085年12月14日;

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评估价7146799.33元;

    起拍价7146799.33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1. 特别提示:

        1、估价结果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

    2、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要的,请竞买人自行询问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3、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4、未腾空、租赁不详。

        5、法院所展示的照片、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登记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并进行实地看样,未咨询且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9月9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9月25日17时前缴入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账号:13050170510800002045-639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金光道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